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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了才發現,人生有好多事情都好難定義。例如朋友。

怎樣定義"朋友"?

是像花栗鼠這樣,十分隨和,

不分交情深淺一律享受高等級豐厚待遇。

也就是說他對每個人都很好,都一樣好,

至少我分不出來好跟不好的差別在哪。(他真的很適合從政!)

有時我很羨慕他,這是天性,是老天爺賜給他的,溫柔的慈悲。

不像我,壁壘分明,對"朋友"定義嚴謹,是朋友跟不是朋友態度差異很大。

 

年輕時活得很膚淺,雖然說現在也沒多有深度,哈!

反正當時就有幾個那種天天玩在一起,一天不打電話一起損損別人就會死,

每天一起分享跟當時的另一半之間的一些,極私密又三八的小事,

一起嘻笑怒罵,一起飽食終日言不及義,一起混吃等死早晚餵狗,的朋友。

 

時光飛逝,物換星移,最後並沒有人真的混到被拖去餵狗,

際遇不同,腳步不同,我們在不同時空,度過各自的一大段青春。

多年後再相遇,彼此的格局,審時度事的眼光跟角度早已完全不同,

一開始還是想抓住過往的美好,不用多久便立即比對出彼此思想邏輯的差異。

而,因為曾經的熟悉,少了真正陌生該有的客氣,

那種不舒服反而比真正的陌生人更加陌生。

 

人一但停止成長,就容易陷入一種情境,

開始用停止成長的邏輯看世界,看每個人。

看不慣那個曾經無話不說,

天天膩在一起玩伴的成長,與透過成長獲得的一切美好。

尤其疏離過一段時間,無法無縫接軌,無法誠心為對方的轉變,感到喜悅。

有機會就拿著刀劍諷刺一番,希望將對方永遠鎖在尷尬狹隘的時光記憶盒裡。

 

其實,不一定要永遠爛在一起,才是朋友,

朋友應該要一起好一起成長。

大方欣賞承認,然後彼此學習,沒有這麼難。

不一定要尖鼻子歪嘴,才叫做是彼此有熟悉。

對待曾經那麼友好的"朋友",

可以多釋出一些關懷,少一些尖銳。

我們都長大了,不是嗎?不該再像個孩子,講些沒教養的酸話。

20歲的小孩酸人是無知,三四十歲了還酸,就是刻薄。

 

看見對方跌一跤不是伸手扶起,而是夥同路人一起訕笑,

這樣的友誼,有什麼值得延續的意義?

這樣的過客,我無法繼續稱之為朋友。他們就只是過客。

 

有次花栗鼠隨口說個名字,我乍聽不知他說誰,問他:你剛說誰?

他漫不經心回我:妳朋友 XXX 啊!

碰巧此人在我的定義裡屬於"過客"等級。

我很慎重跟他說:這個人,不是我的朋友喔。

她是妳的朋友啊!

她.不.是.我的朋友。

呵呵,她不是妳朋友那是我朋友喔?

 

嗯,你喜歡當她是朋友,那是你的自由啊,

你有百分百的權利選擇自己喜歡的朋友,我尊重你。

不過她在我心裡,就不是我的朋友,你也要尊重我。

我現在就是只能用"知道地球上有這個人存在’’來定義此人。

所以以後請不要用"我的朋友"來稱呼她,謝謝你。

 

喔,我知道了,老婆妳好認真喔。

 

我就是這麼認真,他認識我七年,

第一次,也是唯一一次,聽我這樣否決一個人。

我沒講原因,我不需要講。因為這是我個人感受。

感受是氾濫的,是長久累積的點滴,是片段接續的延伸,

它不會有明確的原因,也不會有立即就能說出口,

讓別人可以馬上附和成立的那種,很煽情,巨大明顯又醜陋的理由。

所以無論你怎麼敘述,都會被對方切割成根本沒什麼的芝麻綠豆。

當面對的,是別人的恩怨,每個人都能立即化身為清高的神。

 

重點是,為何要別人來認同個人不舒服的感受?

我們為什麼要為了讓別人認同,

而在一段關係裡,面目可憎的挖掘展示用的疙瘩?

老實賊守則:以後,

關於厭惡,在心裡消化就好,只有喜歡,才大聲說出來。

 

對外人如此,對自己的另一半也一樣。

沒道理因為我是他的配偶,就強制他要跟我同仇敵愾,我們沒有要打仗。

他還是可以經過自己智慧衡量,還是可以在衡量過後,

覺得對方是個非常可以當朋友的人。

這一點是我必須尊重的。

夫妻分開來看,畢竟還是兩個自由的個體。

 

說真的,雖然選擇放棄,

但如果能看見對方有所成長,我還是會默默感到開心。

以一個旁觀者身分,而不是朋友。

這樣毫無轉圜餘地的個性,有點不近人情到令人討厭,

不過七年才一次顯然並不過分。

這大概就是魔羯座的頑固。我們耐受度非常高,

絕不輕易放棄,你可以盡量考驗。

但是一但讓我們死心放棄,就永遠回不了頭。

無論是友情,或是愛情,甚至親情。

這樣未必不好,就像人生的一面篩子,

會自動過濾,剩下越來越多適合的。

不適合的人,是讓我們在這方面成長的人。

 

寫這篇只是突然想到,跟現在,當下,的心情,完全無關。

這篇沒有重點,不是特地要講某人或某事,

所以你們想抓哪部分當重點就自己亂抓沒關係,哈哈。XD

曾經不美好的經歷,並不是要藉此宣告,這世界有多不美好,

並不是不懂得惜福只會抱怨,反而因為經歷過那些不美好,

更加懂得珍惜人生路上真正璀璨的珍寶。

我是如此珍惜,眼前的緣分,謝謝妳/你,願意當我的朋友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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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楊小蝦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89) 人氣()